根据《2011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》要求及安排,经研究决定,拟聘用李莹莹同志为我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公示期7天(2011年10月9日至11月16日)。对拟聘用的李莹莹同志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,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,于2011年11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招聘单位(邮寄地址为:柳州市高新一路1号柳州市审计局人事科403;邮编:545006),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2011年柳州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公示.doc